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

汙水處理後留下的汙泥的處理難在哪裏


  一、汙水處理後的汙泥來源
  首先要界定下汙泥這個概念。廣義上來講,汙泥包括汙水汙泥(即市政汙泥,市政汙水處理廠處理汙水後的產物,包括初沉汙泥、剩餘汙泥以及一部分沉砂池的汙泥等)、工業汙泥(工業汙水處理後的產物,因工業廢水的來源不同而性質迥異,比如可能含油、含某種物質特別高等)、管網汙泥(管道清淤得到的汙泥)、給水汙泥(自來水廠產生的汙泥)以及河湖底泥(如疏浚河道挖出的底泥)。
  一般意義上,我們指的是汙水汙泥,涵管這一類最為常見,性質接近,產量巨大,所謂的“汙泥圍城”說的也是它。
  二、汙水處理後汙泥處理處置的必要性
  汙泥的性質具有兩面性:一方面,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及氮磷鉀等營養物質,使得他具有利用性的一方面(這也是汙泥土地利用的基礎);另一方面,汙水含有的部分汙染物質轉移到汙泥中,導致汙泥含水量高、有強烈臭味,並且含有大量病原菌、寄生蟲卵以及鉻、汞等重金屬和二惡英等難以降解的有毒有害及致癌物質,若未經有效處理處置,極易對地下水、土壤等造成二次汙染,直接威脅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,使汙水處理設施的環境效益大大降低,更引發多起社會公眾事件。
  三、汙水處理後為什麼汙泥的處理處置有難度
  這個問題問得好,十多年前人們在問:“為什麼汙水處理這麼難?”,現在沒人問這個問題了,為什麼呢?因為十多年前人們不重視,後來發現汙水必須處理,不處理不行,於是投入人力、物力、財力(這個最重要)花大力氣治理水的問題。
  汙泥也是如此。觀念上的不重視、重水輕泥是導致汙泥處理處置現狀的根源。
  原來沒人重視這玩意,覺得汙水廠只要把水處理完就好了,至於產生的這點汙泥,隨他去吧。“白天分分開,晚上並並攏”,說的就是這個(最近幾年出現了幾個偷排汙泥的典型案例,那以前就沒有嗎?只是覺得不夠上新聞而已)。於是,政策缺失、資金缺乏、意識淡薄、技術落後等一系列弊病暴露出來,導致汙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嚴重滯後(您看看之前的相關規劃就知道在資金投入上的差距了)。滯洪池

  比如標准前後不一的問題:為了降低汙水處理廠運行難度,之前就簡單規定出廠汙泥含水率80%即可,可問題是:80%的脫水汙泥能去哪呢?填埋有隱患,焚燒熱值不夠,至於堆肥和消化,壓根就沒運行的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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